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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又是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第一年,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决定于5月8日——7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大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租用场地的用工单位、三产服务用工单位,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投诉率高的用人单位。以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及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遵守国家工资支付及最低工资规定、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以及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在5月8日召开的全市劳动保障协管员会议上,对此次检查活动进行了布置。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到调查细致,摸清底数;认真登记,完备台帐;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特别是对三产服务行业、租赁企业的欠薪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目前,各镇(街道、开发区)正积极按照本次检查要要求,全面开展自查与排摸。
(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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