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 page import="java.io.*,com.data.*,java.util.*" %> 我市开展2007年度全市医保定点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我市开展2007年度全市医保定点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近日,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物价、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市63家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2007年度医保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检查。
    为确保这次年度考核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和办法。考核标准包括基础管理、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服务管理、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等多个方面。考核办法采取单位自评、检查小组实地检查考核、综合考核评分。其中实地检查考核通过听取介绍、人员访谈、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抽查病历、现场问答的多种方式进行。
    从检查考核情况看,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管理情况、各定点单位负责人对医保的重视程度等都明显好于往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协议”管理成效明显,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社保中心分别与各定点单位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在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中严格按照“协议”进行管理,各定点单位也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全面落实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改进医疗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做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确保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二是定点单位对医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了医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医保办公室。各定点医院医保办负责人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临床第一线,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召集相关科室进行协调解决并督促整改。
    三是多种形式的医保政策宣传架起了医、患、保三方相互沟通的桥梁。从检查情况看,实施“协议”管理以来,各定点单位对我市医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重视程度比以往有明显提高。由于各定点单位工作人员对医保政策学习掌握的比较好,从而对参保病人宣传解释也比较到位,从而得到广大参保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大部分定点单位对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越来越理解。大部分定点单位都充分认识到了医保工作和规范医保服务的重要性。各定点单位在努力提高自身医保管理工作水平的同时,也迫切希望医保经办机构能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次考核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定点单位在医保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乡镇卫生院就诊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现场检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卫生院住院卫生条件较差,难以为参保人员提供较为舒适的就医环境。
    二是乡镇一级医保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本次检查和日常审核中发现,目前市级医院医保管理明显好于乡级医院。由于个别乡镇卫生院未设置医保办公室,无医保专管人员,所以在医保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如检查与治疗不合理,处方书写不规范,诊断与用药不相符,住院病人无床牌,个别医院无悬挂定点医院标牌,也不能提供住院每日清单等。
    三是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定点药店药师到岗情况欠佳;参保人员购药时对人卡校验不认真,不按临床适应症配药等情况还时有发生。
(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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