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 page import="java.io.*,com.data.*,java.util.*" %> 我市召开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
 
 
我市召开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
养老保险
 

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1

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2
    10月11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市长沈利农,市领导王海寿、朱祥华、朱明儿等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2008年是实施《海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第一年,今年我市要完成3.5万人的参保任务。要通过三年努力,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与我市城乡一体化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全市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符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现有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之外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且改变了原来农保完全采用自愿缴费、自我积累、政府不承担直接财力支持的“个人储蓄式养老保险”模式,通过政策推动和利益引导,以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为主、市、镇(街道)财政给予补贴。参保人员个人按8%缴费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市、镇(街道)财政按5%补贴并建立相应的补贴账户和统筹基金。

为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市委、政府已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沈利农市长担任组长。会议要求各镇(街道)、盐官景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机构,抽调专兼职人员,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同时,各镇(街道)必须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发挥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功能,真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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