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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参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1010元确定,高于的按实际数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5030元确定;
缴费比例:a、正常标准:28%(其中:单位20%、个人8%)
b、低标准:26%(其中:单位18%,个人8%)
(2)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单位:上一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1963元);个人:本人档案工资。
缴费比例:单位:23%、.个人:1.5%
(3)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上年度全市城镇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1360元)
缴费比例:a、企业:9%(其中;单位7%、个人2%)
b、机关事业:10%(其中:单位8%、个人2%)
(4)补充医疗保险
每人每月6元,全年72元,按2:2:2的比例分别由市财政、用人单位(个体劳动者由本人负担)、参保者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5)公务员医疗补助
缴费基数:上年度全市城镇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1360元)
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不缴纳
(6)企业职工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
缴费比例:视行业风险程度不同而定为0.2%、0.5%、0.8%,(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
缴费比例:0.4%,(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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