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 page import="java.io.*,com.data.*,java.util.*" %> 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部分的,其报销办法见下表:
基金类别
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职人员
退休(职)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
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含)
80%
84%
1万元至2万元(含)
84%
88%
2万元至3万元(含)
86%
90%
3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
90%
94%
补充医疗
保险统筹
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以上
90%市外(85%)
90%市外(85%)
公务员医疗补
统筹基金
门诊医疗费用先由当年个人帐户支付,不足支付时
自负500元后以上部分80%
自负300元后以上部分85%
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部分先由当年个人帐户支付,超额部分直接进行补助
80%
85%
实行工伤、生育保险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补助统筹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内部
医疗补助
公务员享受医疗补助待遇后,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部分超过上一年度全市社平工资10%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再补助,在职补助85%,退休补助95%,经费从各单位福利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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