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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是具有一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鉴定对象具体实施考评的人员。
2、为进一步加强考评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鉴定行为,提高鉴定质量,特制定考评人员档案和年度考核制度。
3、考评员年度考核内容:
(1)参加鉴定中心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的情况;
(2)听从鉴定中心调度安排,参与鉴定工作的情况;
(3)参与鉴定时,考评员胸卡佩带的情况;
(4)对所负责的鉴定工种、等级、考评熟练的情况;
(5)对试卷的评(判)分,是否按标准,做到科学、客观、公正、难确;
(6)是否执行了鉴定回避制度;
(7)对试题、评(判)分等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保管、保密程度;
(8)是否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是否严格执行了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工作认真负责程度;
(9)参与鉴定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情况;
(10)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实施鉴定情况;
(11)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4、鉴定中心建立考评员年度考核档案,并负责日常管理及监督工作。每次鉴定结束,各鉴定站(所)对参与鉴定的每一考评员,按考评内容,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并向鉴定中心反映。
5、年度考核结束后,“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类,对毒一考评员做出评价。对考核不称职的考评员取消其考评员资格,并通知考评员本人及所在单位。
6、每隔二年,开展评选和表彰优秀考评员的活动,并绐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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