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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全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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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全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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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显著提高。但是,目前也有一些用工单位由于多种原因,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有的属企业经营者不愿意签,怕签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有的属劳动者不愿签,怕签了不能跳槽。凡此种种,不仅严重削弱了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双重保护,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与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为此,作为首批获得海宁市06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的浙江荣鑫纤维有限公司,为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做出了表率。他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局最近下发的《关于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等劳动用工行为的若干指导意见》,在公司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全面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目标,并为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规范劳动关系,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1)在思想上,加强劳动用工政策宣传,统一经营者与管理层的思想,把“指导意见”的精神传达到车间的每一位员工,耐心做好员工的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员工的思想顾虑;(2)在方法上,采取“先易后难、分批实施”的办法进行;(3)在措施上,一方面对07年新进公司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即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对未签合同的老员工进行补签。经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到3月底止,在全公司645名员工中,已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634人,签订率达到98.3%。劳动合同的全面签订,不仅保证了劳动用工的合法化与规范化,保障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力地促进了职工队伍的稳定与劳动关系、企业生产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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