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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是具体承担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的实施机构。在管理上实行站(所)长负责制。主要职责:
1.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实施规定工种、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2.执行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为鉴定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原材料、能源等,保证鉴定质量;
3.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具体工作: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造册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准考证等、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后,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的考核,提供考务服务;
4.根据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等级,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其到嘉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试题库提取试题。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不得自行命题。
5.鉴定考核结束后,按照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授权,组织阅卷和登分,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登记表》报相应的劳动行政部门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发证手续;
6.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原始资料的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7.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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